2006年6月21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女儿的“举报”和有关部门的“缺位”
何勇海

  山东省济南市某高校的女大学生王静,本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——父亲王志华今年45岁,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干部,母亲杨锡莉与父亲同岁,在济南市第十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工作。但自从2005年6月13日至今,整整一年的时间,19岁的王静却两次只身进京举报父亲王志华包养“二奶”,强烈要求党组织“清除这个党内败类”,这引起中纪委的重视,并责成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调查此事(6月18日《广州日报》)。
  女儿举报父亲“包二奶”,这算是一条让人心痛的奇闻。因为作为女儿的王静,为了“不毁这个家”,不得不大义灭亲,以维护道德尊严。
  “二奶”是什么?是家庭亲情的最大杀手,也是社会道德伦理的最大危害。而领导干部“包二奶”,会造成更大的道德滑坡、权力腐败,很可能使其手中的权力成为个人牟取私利的工具。近年来的许多腐败大案,都是与领导干部生活糜烂分不开的,正是有了情妇在背后的助纣为虐,贪官在前方受贿才更加肆无忌惮。故而,领导干部“包二奶”这种丑恶的社会现象,是党纪、政纪、国法所不允许的。
  尽管如此,一些领导干部养情妇、包“二奶”,依然有恃无恐、愈演愈烈;他们的丑闻,总是在他们的经济问题“东窗事发”之后,才被揭露出来。原因何在?这从王静举报父亲“包二奶”一事中可见端倪。据报道,王静先是到爸爸的单位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反映,无效;再到山东省纪委举报,爸爸仍然没有得到处理,即使告到了中纪委,王志华却仍然离了婚,这不能不让人感到奇怪:官员养情妇、“包二奶”、找“三陪”,本是腐败的一种表现,于道德是一种伤害,于家庭是一种最大的破坏,于党纪是一种极大的亵渎和违反,为什么有关纪检部门始终无动于衷?是纪检部门没有对领导干部们设置制度“防火墙”,从而找不到执法依据吗?不是。这些年来,各种学习教育活动接踵而至,对官员的监督措施相继出台,但实际行动中监督了没有?我们见到多少组织或部门在领导干部包养情妇问题上未雨绸缪,及时戒勉使之脱离“欲海情仇”?
  可以说,“女儿举报父亲包二奶”惊动中纪委,是对纪检制度和某些纪检部门不作为的极大嘲讽。在某些纪检部门的人眼里,领导干部养个情妇,包几个“二奶”至多只是“生活作风问题”、“次道德问题”,旁人无需置喙,根本不应受党纪政纪处分,即使处理了也是不痛不痒,起不到震慑作用。在这样一个几乎放任自流的监督环境中,个别官员难免个人私欲极度膨胀,甚至肆无忌惮地把情妇的数量当作炫耀的资本,私下里他们不仅比住房、比汽车,还比谁的情妇更靓、更年轻。而官员们要想维系自己腐化堕落的生活,要想让那些情人们不离开自己,就必须要有巨大的资金投入,钱从哪里来?只有寻找权利出租,可以说,绝大部分贪官的产生,都是这种腐化堕落的生活造就的。
  因此,治理官员腐败不妨从查处“包二奶”开始。而举报领导干部“包二奶”,绝不能仅靠“大义灭亲”,制度的缺位或者心慈手软,将是法治社会的悲哀。